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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正奥远航
更新更新时间:2017-08-12   点击次数:1012次

医院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正奥远航

一级强化处理工艺介绍:

对于综合医院(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医院污水的一级强化处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气浮等工艺。过滤的固液分离方式需要反冲,操作管理较为复杂,而气浮工艺中气体释放易导致二次污染。所以医院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

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适用于处理出水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要求

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7、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公司具备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建设部:环保工程承包资质(B321403700603),
机电设备安装资质(B3214037080601-2),
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B321403708066),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字2013080629),
卫生部:污水消毒器械许可批件(卫水字2013第0033号),
卫生许可资质(鲁卫消证字2011第0086号),涉水安全评价,
通过ISO19001质量体系,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24001环境质量体系三体系认证,公司拥有核心技术19项及多项科技成果鉴定,入选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的多项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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